图消(函)〔2025〕1号
各部门:
为做好2025年全市消防工作,请各部门对照新修订的《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对本系统、行业分管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进行核对,将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场所汇总后填入(附件3)并加盖本部门公章,1月17日前报送至图们市消防救援大队。
同时督促符合重点单位标准的单位、场所于1月17日前携带图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附件3)、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附件4)、单位登记证照复印文件到图们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登记。
联系方式:地 址:图们市明星路91号;电 话:3622166;邮 箱:tumenxiaofang@163.com ;联系人:赵月。
图们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2日
初审:奚宇 复审:孙乙末 终审:姜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