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政务>通知公告
2024-11-12 09:37 来源 : 
打印 | 字号: |

图们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吉办发〔2021〕32号)中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要求,对图们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联动机制内容简要

  1.联动范围:图们市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实行联动。

  2.联动周期: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原则上按一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联动,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原则上按每半年为一个联动周期。

  3.联动方式:终端销售价格根据上期实际或当期预测采购价格进行联动。居民用气联动价格上调原则上每次不超过0.5元/立方米(2026年底前,上调幅度控制在0.35元/立方米以内),超出部分可在下个联动周期予以疏导,下调幅度不限。居民用气价格下调和非居民用气联动价格不设幅度限制。当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影响居民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时,可暂时中止联动。

  4.联动价格:联动价格随采购价格定期变动,不能只涨不降。居民终端销售价格联动后,现行阶梯气量、阶梯价差保持不变。

  5.联动程序: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首次建立或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应严格履行听证程序,后期依据已经生效实施的联动机制制定具体价格水平时,可以不再开展定价听证,依据听证后的联动机制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可不再开展定价听证。调整居民用气价格严格履行相关定价听证程序。

  二、征询意见范围及时间

  公示期15天内,广大公众包括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可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对联动机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因政策实施可能带来其他方面影响的意见与建议、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等。

  三、价格调整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图们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芦女士

  联系方式:0433-3657917               邮  箱:tmfgjtb@163.com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众咨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043818542                 邮  箱:245417219@qq.com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