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02MB16900072/2024-11164 |
分 类: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图们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6日 |
标 题: | 图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26日 |
索 引 号: | 11222402MB16900072/2024-11164 | 分 类: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图们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6日 |
标 题: | 图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26日 |
图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现状基础、存在问题和风险挑战
第一节 国土空间本底特征
第二节 开发保护成效与主要问题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第三章 城市性质和目标策略
第一节 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
第二节 目标愿景和空间策略
第三节 区域协同
第四章 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第二节 落实主体功能分区
第三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四节 细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第五节 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第五章 营造山地特色农业空间
第一节 实施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第二节 优化农业产业空间布局
第三节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六章 严守山清水秀生态空间
第一节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二节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
第三节 统筹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四节 加强生态价值转换利用
第七章 建设集约高效城镇空间
第一节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第二节 构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第三节 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第四节 推进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八章 强化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确定总体布局
第二节 明确规划分区与用地布局
第三节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第四节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第五节 构建“蓝绿”空间
第六节 加强城市风貌管控
第七节 推进城市更新
第八节 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九节 加强城市“四线”管控
第十节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第九章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风貌塑造
第一节 传承保护历史文化
第二节 塑造全域风貌格局
第十二章 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第一节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第二节 推进生态修复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规划传导与管控
第二节 统筹近期建设安排
第三节 明确实施保障措施
前 言
图们市地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延边州”)东南部,位于中朝两国交界,是国家批准的边境开放城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部署要求,图们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图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延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同、专家领衔、公众参与,整体谋划图们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营造山地特色农业空间,严守山清水秀生态空间,建设集约高效城镇空间,打造“活力宜居”开放门户,为推动图们市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提供空间保障。
《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深化和落实,是统筹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规划》范围为图们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覆盖3个街道和4个镇。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规划》是图们市国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对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规划期内全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的总体安排。
第2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延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重大职责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延边州“产业强州、生态立州、开放活州、团结兴州”战略,融入“大图们江开发开放经济带”,严守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产业安全等安全底线,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底线约束,系统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现代化新图们提供空间保障。
第3条 规划原则
坚持安全底线,绿色发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乡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
坚持战略引领,创新发展。以上位规划制定的各项战略作为图们市空间发展的总体纲领,聚焦空间核心问题,明确空间发展战略,优化全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突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持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坚持区域协同,城乡融合。落实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等战略,以目标为导向,网络化、均衡化布局城乡基础设施,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统筹区域生态共保、环境共治、产业共兴、设施共享,推动形成开放协调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品质。保护图们市自然山水格局,延续文化基因,突出地域特征、传统特色、时代风貌。强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和公共空间供给,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社区生活圈,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奠定物质与空间基础。
坚持公众参与、智慧规划。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组织方式,加强规划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广纳民意、广集民智、广聚共识,将规划编制过程转变为全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过程。基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立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强化大数据、智能感知数据在规划决策方面的支撑作用。
第4条 规划依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202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
《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2022年修订)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吉林省地图管理办法》(2019年)
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27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5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
《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吉发〔2019〕20号)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
相关规划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专项规划》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图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标准规范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DB 22/T 3582—202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第5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2个层次。市域规划范围为图们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日光山组团、老城区组团、曲水物流园区组团、经济开发区组团以及石岘镇化工园区组团共5个集中建设组团涉及的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15.57平方千米。
第6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7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加下划线的内容以及附表中约束性指标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8条 规划效力
本规划自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图们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修改。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第二章 现状基础、存在问题和风险挑战
第一节 国土空间本底特征
第9条 区位条件
图们市位于吉林省东部,延边州东南部,长白山脉东麓,图们江下游。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朝鲜”)隔图们江相望,西与龙井市、延吉市接壤,北与汪清县毗邻,东与珲春市相连。图们市交通运输四通八达,长吉珲高速铁路、G12珲乌高速、G302珲阿线、G331丹阿线穿境而过,对内与国内重要地区联系便捷,对外可直达朝鲜,享有“地理之要冲,交通之咽喉”的美誉。
第10条 地形地貌
图们市位于长白山余脉低山丘陵区,南岗山脉南北方向纵贯全境,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中心城区周边群山环抱。图们市域地貌类型分为低山区、丘陵区和河谷平原区。低山区分布于市域东北部,灌林茂密,宜林宜牧;丘陵区分布于市域西南部,山间溪流众多,土地肥沃,宜种植水稻和经济作物;河谷平原区分布于市域图们江西北侧和嘎呀河与布尔哈通河两岸,是城市、乡镇、村屯聚集区。
第11条 气候条件
图们市属近海型中温带半湿润气候区,大陆性季风特点明显,图们市距日本海较近,因此也受海洋性气候的影响。图们市年平均气温6.4℃,历史最高气温38.3℃,最低气温零下29.2℃。降水分配不均,主要集中在6月—8月,年平均总降水量571.2毫米,5月—9月的活动积温2748.4℃。
第12条 社会经济
2020年图们市域常住人口8.52万人;市域户籍人口10.4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57万人。图们市人口呈现基数小、城镇化率高、老龄化趋势严重的特点。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7.10万人,乡村人口1.42万人,人口城镇化率83.31%;市域60岁及以上人口2.75万人,占市域总人口的32.28%;65岁及以上人口1.80万人,占市域总人口的21.13%。近10年人口总量呈减少趋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4.92万人。
2020年图们市地区生产总值254745万元,比上年增长3.8%,经济总量较小,总体呈平稳增长趋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870万元,比上年增长18.2%;第二产业增加值79081万元,比上年增长9.0%;第三产业增加值158794万元,比上年下降0.3%。图们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3983元,比上年增长6.6%。区域综合竞争力较弱,在延边州8市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较中,图们市位居第六位。
第13条 产业特征
图们市三次产业结构为6.6:31.1:62.3,呈现“三、二、一”格局。图们市各产业未表现出明显产业关联性,规模化工业处于起步阶段。其中:第一产业以玉米、水稻、豆类等粮食作物和食用菌、中草药、蔬菜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猪、牛、羊等畜禽养殖以及农产品初加工为主;第二产业以冶金建材、服装批发、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为主,等级较低,且未形成规模化产业链,吉林图们边境经济合作区正在建设中,包含图们经济开发区、图们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曲水国际物流园区、凉水跨境先导区和综合服务区5个产业园区;第三产业中旅游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有白龙村“中国朝鲜族百年部落”、日光山森林公园、凉水断桥等丰富多样的旅游资源,目前旅游景点规模偏小,收入不高。
第14条 民族文化
图们市紧邻图们江和朝鲜,中朝边境沿岸风光独特,延边朝鲜族文化丰富且独具特色。图们市朝鲜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3%,其朝鲜族文化根基深厚,在语言方式、生活习惯上形成了具有多方面文化共性的延边朝鲜族文化。现有马牌村、河北村等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有朝鲜族非物质文化博物馆、白龙村“中国朝鲜族百年部落”等朝鲜族标志性文化符号。
第15条 历史遗存
图们市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现有26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州)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有历史建筑1处;有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66处;有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为白龙村;有2个中国传统村落,分别为水南村、白龙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特色村庄众多,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45项。
第16条 土地利用
图们市国土空间呈现“八山、半草、半水、一分田”的土地资源结构,受地形地貌和河流水系影响,城镇建设适宜区主要集中在地势相对平缓的河谷平原地区,城市建设具有典型的“山城”特点。图们市农业生产适宜区主要分布在凉水镇南部以及图们江、布尔哈通河和嘎呀河等河谷地带,生态保护极重要区集中分布在图们市西部与东北部。农用地中,耕地120.73平方千米(18.11万亩),林地913.47平方千米,农业设施建设用地4.84平方千米;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7.82平方千米。
第17条 环境风貌
图们市山水田林河自然景观风貌特征明显,市域三江汇聚,城、镇、村风景秀丽。中心城区三面环山、两面望水、呈带状镶嵌在山水间,拥有绝佳的自然滨江风貌图景,江边河岸有堤坝观光道路、滨江公园和绿化带景观等开放性空间。城镇与乡村风景变换,优美的自然山水景观和带状的小城镇景色构成了整个城市的基本轮廓和形态。
第二节 开发保护成效与主要问题
第18条 开发保护成效
农业空间保护开发颇有成效。图们市2020年耕地面积120.73平方千米(18.1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2.85平方千米(13.93万亩),耕地得到有效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卓有成效;农业空间开发强化生产、休闲、生态、教育等复合型功能,打造水南村美丽乡村、河西村田园综合体等乡村振兴特色农业生产和生活空间。
生态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图们市域由嘎呀河与布尔哈通河自然划分,塑造出了“八山、半草、半水、一分田”的自然空间格局,生态基础稳固而坚实,图们市拥有430.36平方千米的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为吉林省构筑东部森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支撑。通过持续加强生态管控和生态治理,农业生产、人口居住及城镇建设规模均未超出其可持续发展的界限,图们江、布尔哈通河、嘎呀河三廊汇绿的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
城镇空间格局和基础设施配套持续完善。图们市现状城镇发展格局为“1城4镇”,城镇建设适宜区主要分布在地势相对平缓的山脚河谷,城镇沿图们江及嘎呀河线性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中心城区空间结构逐步向多组团发展模式转变。基础设施配套持续完善,城镇生活品质稳步提升,保障能力逐步增强。稳步推进给水设施、排水设施、城市绿化亮化和市政管网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已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中心,东西相连、南北贯通、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运输网络。
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图们市传统工业企业空间布局分散、生产工艺落后、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自吉林图们边境经济合作区建立以来,图们市努力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图们市主要的产业园区分布在中心城区15分钟车程范围内,产城融合发展态势好,为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19条 开发保护主要问题
保护开发空间冲突,开发保护格局有待优化。图们市可开发利用土地面积有限,且适宜建设的空间主要集中在中部河谷平原地带。部分耕地位于河道、林区;部分城乡建设用地位于地质灾害高风险区等不适宜建设区。亟待统筹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动土地利用节约集约高效,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发展。
局部生态功能退化,生态治理水平有待提高。图们市生态系统总体稳定,但局部地区生态系统功能受开发活动影响有所退化。市域存在水土流失现象,部分侵蚀沟仍在发展扩张。市域内水环境质量不稳定,污染物浓度偏高。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易发频发,部分河流防洪设施不足,存在内涝现象。亟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国土空间整体保护,解决生态退化地区面临的突出问题。
设施服务盲区仍存,空间品质支撑有待加强。图们市建立了城、镇、村三级联动、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但老城区边缘地带和各镇区,老旧住宅区公共服务配套不足,市政配套设施老化问题突出。此外,图们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比例偏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远低于国家标准;中心城区和镇区存在过境交通穿越城镇、中心城区被铁路分割、片区间缺乏交通联系等问题。亟须强化支撑体系构建,提升空间品质。
产业体系不优,产业空间分布零散。图们市缺乏绝对主导产业,工业、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占比均在15%左右,产业发展过于均衡,且未表现出明显的关联性。当前图们边境经济合区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主导工业园区规模小,工业局部集中,整体分散,未形成规模化产业链,产出效率较低。中心城区服务业业态单一且分散,缺乏大中型、专业型消费空间。乡镇产业用地粗放,产业规模偏小且缺乏特色产业,用地点状分布,在区位、交通、配套设施方面略有不足。
区域协同水平较低,分工协作发展有待加强。图们市与周边市县区域重大基础设施衔接不足,与长春市、吉林市等省内主要城市联动较少,与周边延吉市、汪清县、珲春市等城市在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历史文化、产业基础等发展因素方面存在相似性,在资源利用、产业布局以及生产要素配置上存在同质竞争现象。图们市面临旅游、加工制造等发展同质化和主导产业不突出问题,亟需加强与周边县(市)在空间、产业、区域基础设施等方面联动发展,提升开发开放水平。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第20条 发展机遇
多重政策利好叠加。目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已逐步形成。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新一轮东北振兴、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等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吉林省生态强省战略和“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提出,为图们市的开发开放奠定了政策基础。
生态价值逐步凸显。随着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日趋完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得到深入贯彻,绿色转型升级,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正加快提升,图们市丰富的生态资源价值进一步凸显。
城乡融合速度加快。图们市现状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83.31%,远高于国家平均水平。随着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区域一体化的建设深入,统筹整合城乡各类资源、经济产业整体协作将成为图们市功能调整和布局优化的重点。未来图们市将立足高度城镇化发展阶段,推行新型城镇化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和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城市和乡村的空间魅力和吸引力。
第21条 风险挑战
地质灾害风险。图们市地处吉黑褶皱系的吉林—延边优地槽褶皱带,地质结构复杂,灾害类型多样,需识别地质灾害隐患点,并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主要集中在交通干线和河流两侧,需加强这些区域的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地质灾害中风险区影响面广,未来需注重日常监测和预防措施。
气象灾害风险。图们市受地质条件和中温带湿润季风气候影响,主要面临洪涝灾害的风险。虽然主要河流已建有防洪堤,老城片区和各镇区的防洪工程相对完善,现状防洪堤防的达标率达到了80%,但乡村地区仍有一些河流防护缺口,未来需加强河道管理和维护、完善未设防区域的防洪设施、提升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提高河道防洪能力。
生态安全风险。图们市生态系统总体稳定,但局部地区受到了城乡建设和矿山开采活动的影响,导致生态安全状况有所下降,全域有0.52平方千米的历史遗留矿山需要治理;由于过度开垦和陡坡种植,部分地区遭受了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延缓了林草植被的恢复过程,也削弱了森林的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水能力;高速公路和铁路等线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切断了生物的迁徙路径,对生物多样性构成了不利影响;工业园区的发展、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妥善处理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等因素,都对流域内的水环境安全提出了挑战。
人文传承风险。图们市现有92处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大部分以控制性建设为主。仅有12处被开发利用为旅游景点,6处正在使用但尚未进行旅游开发,剩余约80%处于闲置荒废的状态,缺乏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措施。未来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传承与活态利用提出了挑战。
第三章 城市性质和目标策略
第一节 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
第22条 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对图们市发展的战略引导,确定图们市的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为吉林省面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窗口,重要边境贸易城市、绿色新兴产业基地、中国朝鲜族文化体验地。
重要边境贸易城市。以吉林图们边境经济合作区批复为契机,推进曲水国际物流园区等园区建设,拓宽对外贸易领域,主要承担物流贸易、互市贸易、保税贸易、服务贸易等边境贸易,打造重要的边境贸易城市。
绿色新兴产业基地。紧抓国内产业梯度转移机遇,加快培育和发展绿色新兴产业,以图们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为载体,以新材料产业发展为主导,重点发展环保型精细化工、新材料化工、应用化工等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打造绿色新兴产业基地。
中国朝鲜族文化体验地。充分发挥图们市淳厚的中国朝鲜族文化优势,大力发展文化演艺、特色餐饮、边境观光、民俗体验等功能,传承和展示中国朝鲜族风俗习惯,全力支撑延龙图新区发展,打造成为具有鲜明特征的中国朝鲜族文化体验地。
第二节 目标愿景和空间策略
第23条 目标愿景
至2025年,国土空间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农业空间耕地保量提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城镇空间高质量发展逐步加快,中心城区组团发展初具雏形。
至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国土空间格局不断优化。现代优质的农业空间全面形成,生态安全格局全面稳固,城镇空间集约高效,中心城区空间品质大幅提升,区域协同发展显著,基本建成重要边境贸易城市、绿色新兴产业基地。
至2050年,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全面形成。全面支撑图们市建设成为吉林省面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窗口,延边州内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第24条 空间发展策略
稳粮富农、构建特色。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做优做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分类引导村庄发展,构建与农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资源要素配置体系、城乡空间布局体系、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加快实现乡村振兴。
稳固本底、筑牢屏障。稳固生态本底基础,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资源、湿地资源、水资源等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康养宜居、提升品质。积极融入“长通白延吉长避暑休闲冰雪旅游大环线”,充分利用图们市山水生态优势,将康养宜居融入城市建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同时强化旅游产业发展。提升中心城区品位,完善中心城区配套,打造高品质生活环境,提升居民归属感;实施乡村振兴,分类推进乡村建设,逐步建设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和美乡村,提升村民幸福感。
协同发展、把握机遇。借势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新一轮东北振兴、长吉图开发开放等国家战略,落实“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借助“长吉珲大通道”,融入东北亚经济圈,以更高的水平和更宽的视野推动开发开放合作。构筑吉林图们边境经济合作区开发开放合作平台,建立边境综合产业集聚区,将图们市打造成主导产业突出、要素集聚显著、引领创新发展的城市。
文化建设、突显魅力。加快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推进以中国朝鲜族文化为特色的民族文化、以“隔江望朝”为资源的边境文化、以文物古迹为载体的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利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城市建设相结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动态传承中得到有效保护,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真正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绚丽光彩。
第三节 区域协同
第25条 推进区域空间协同
加强延(吉)龙(井)图(们)区域合作,加快融入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向西融入长春都市圈,积极寻求产业合作;向东利用长吉珲大通道和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预留对朝开发开放战略空间,提高开发开放平台建设,深化国际合作。
第26条 推进区域交通协同
依托长吉珲大通道,共筑陆海联运国际大通道。以长吉珲高速铁路为基础,加快长图铁路、图珲铁路、牡图铁路扩能改造。规划在市域内预留长吉珲第二条高速公路通道,进一步优化区域交通格局。
借助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建设,优化提升抵边复合通道,提升互联互通境内外公路等级标准。
第27条 推进区域产业协同
以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为依托,融入“大图们江开发开放经济带”。以吉林图们边境经济合作区为载体,加强边境加工贸易和边境旅游产业协同。以联动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推动加工贸易综合服务产业升级。以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建设为契机,打造最美边境公路,共筑千里图们江边境旅游风情带,有效推进跨境文化旅游合作。
融入“延龙图”一体化建设,协同构建长通白延吉长避暑冰雪生态旅游大环线。大力发展清茶馆旅游风景区,发展健康养生主题功能,同时预留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空间;结合磨盘村山城,形成以渤海历史文化为主题的文化遗产网络,形成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文旅康养基地。
第28条 推进区域生态协同
凸显吉林东部长白神韵,共筑东北森林带生态安全屏障。立足东部地区山幽、林密的原生态特征,发挥图们江作为中朝界河的生态优势,挖掘图们江文化内涵,打造风情边境的山水胜境,共筑东北森林带生态安全屏障。加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吉林满天星风景名胜区和吉林日光山森林公园保护建设。以图们江、嘎呀河、布尔哈通河为主,五大支流为补充,构建水生态廊道,强化区域性河流生态廊道保护。推进长吉珲高速铁路、东边道铁路、珲乌高速公路及市域范围内其他交通沿线绿化建设,打造全域交通绿廊。
第29条 推进区域设施协同
优化邻避设施布局。对接珲春市、汪清县、龙井市和延吉市邻避设施,引导邻避设施向地下建设和多功能复合化转变,增加邻避设施的防护距离,优化墓地、殡仪馆、变电站、高压线、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等邻避设施布局。尽可能降低邻避设施对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创新邻避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模式,建立多专业的规划设计合作机制,加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参与力度。
第四章 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第30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至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17.8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3.9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在图们江、布尔哈通河、嘎呀河、石头河等沿岸地区。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一经划定,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31条 生态保护红线
至2035年,划定图们市全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19.91平方千米。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分布在亭岩村、石头村、庆荣村、春化村、磨盘村等地区。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第32条 城镇开发边界
至2035年,图们市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8.3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15。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分布在中心城区各组团以及镇区。
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可规划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涉及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统筹核算,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确保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实施战略留白,为长远发展谋划预留战略空间。
第二节 落实主体功能分区
第33条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落实上位规划主体功能区布局要求,图们市主体功能区定位为重点生态功能区。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细化主体功能分区,图们市下辖的月宫街道、向上街道、新华街道、石岘镇为城市化地区;月晴镇、凉水镇、长安镇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城市化地区。重点推进石岘镇和中心城区月宫街道、向上街道、新华街道一体化发展。以落实“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为导向,优先满足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实行差别化产业投资政策,建立产业项目投入产出效率指导性标准。
重点生态功能区。为全市承担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应以生态安全为导向,注重创新生态保护模式,不断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严格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准入条件,加大对生态价值转化项目“点状”布局用地支持力度,优先安排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项目。
第34条 特别振兴区引导
图们市特别振兴区类型为边境地区,包括图们市中心城区月宫街道、向上街道、新华街道、月晴镇和凉水镇。
第三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35条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落实国家、吉林省和延边州的开发保护战略要求,统筹图们市域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布局,构建“一核引领、两轴驱动、三廊维育、四区协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巩固森林生态屏障,打造水系生态廊道,凝聚城镇发展活力,实现城乡富美宜居。
“一核引领”。打造中心城区发展核心,作为承载吉林省和延边州重大战略、带动全市经济增长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主阵地,引领以长安镇镇区、月晴镇镇区、凉水镇镇区为依托的新型城镇化示范点的发展。通过扩容提质推动“延龙图”一体化发展,引导图们市建设成为“大图们江开发开放经济带”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生产生活服务基地。
“两轴驱动”。打造图们江—嘎呀河产城融合发展轴、沿G302珲阿线对外开发开放发展轴,纵向产城融合发展轴将中心城区各组团之间以及月晴镇镇区相连,促进全域产城融合发展;横向对外开发开放发展轴将中心城区、凉水镇区以及长安镇区与周边珲春市、延吉市以及朝鲜等重要区域相连,促进区域内联外通,带动图们市整体协同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
“三廊维育”。构建图们江、嘎呀河、布尔哈通河水系生态廊道,提升图们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牢固水源涵养生态屏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保障全域生态安全。
“四区协同”。打造中部综合服务区、东北部生态综合发展区、西北部生态农旅发展区和西南部生态种养发展区,基于全域自然资源禀赋特征,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林特资源价值,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第四节 细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第36条 农田保护区
农田保护区是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占全域国土面积的8.15%。主要分布在图们江、嘎呀河、布尔哈通河、石头河、亭岩河等主要河流两侧地势平坦的地区。
管控要求。本区域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控,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
第37条 生态保护区
生态保护区是指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的区域,包括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吉林满天星风景名胜区、吉林日光山森林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经评价确定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域。生态保护区占全域国土面积的36.85%,主要分布在市域中部和东北部。
管控要求。本区域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部分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控。
第38条 生态控制区
生态控制区是指在生态保护区之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自然区域。生态控制区占全域国土面积的15.17%,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周边重要的生态公益林、重要河流水系等区域。
管控要求。本区域原则上应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且符合空间准入、强度控制和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度的开发利用。
第39条 城镇发展区
城镇发展区主要是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城镇发展区占全域国土面积的1.61%,主要包括图们江、嘎呀河、布尔哈通河、石头河沿岸的中心城区和镇区,中心城区城镇发展区呈组团式布局。
管控要求。本区域允许开展城镇开发建设行为,应实现详细规划全覆盖,按照详细规划进行精细化管理,限制农业生产、土地整治和村庄建设。
第40条 乡村发展区
乡村发展区是在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乡村发展区占全域国土面积的38.21%,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分别占全域国土面积的1.24%、5.12%、31.85%。乡村发展区相对均匀分布在全域国土空间范围内,沿主要道路与河流散点式布局。
管控要求。村庄建设区准入宅基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仓储、农家乐、民宿、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配套设施等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用途;对村民生产、生活有负面影响的生产、开发活动以及违法建设应当逐步退出。一般农业区的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杂粮杂豆、蔬菜等农产品生产;鼓励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土地整治,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区内其他农用地整治为耕地;允许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准入,需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应优先在村庄建设区内。林业发展区鼓励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区内商品林地鼓励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力;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准入,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准入,限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其他项目用地准入。
第41条 矿产能源发展区
矿产能源发展区允许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初加工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禁止大规模的城镇建设;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推动绿色开发;鼓励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其他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恢复提升矿山生态环境。
第五节 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第42条 高效保障农业用地
严守粮食安全底线,保障图们市多元化特色农产品供应。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在严格保护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基础上,适度增加农田水利等设施配套建设,保障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至2035年,耕地面积不小于119.25平方千米。园地面积保持稳定。
第43条 稳步增加林草湿等用地
坚持保护优先,重点保护林地、草地、陆地水域等生态要素。在耕地、宜耕后备资源、建设用地、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有序推进造林绿化,增加生态系统碳汇。至2035年,林地面积不小于913.47平方千米;草地面积保持稳定;陆地水域面积不小于20.09平方千米。
第44条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落实上级下达的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引导建设用地由“增量扩张”向“增存并举”转型。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优化配置城镇和产业发展用地,统筹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振兴发展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实现有序增长。至2035年,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不大于基期年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至2035年,区域基础设施用地面积略有增加;其他建设用地保持稳定。
第五章 营造山地特色农业空间
第一节 实施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第45条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至2035年,图们市落实耕地保护目标17.89万亩。
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实行党政同责、终身追责;全面实施市、镇、村三级“田长制”,建立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第46条 落实耕地种植用途管控
严格管控耕地种植用途。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确保“良田粮用”。
第47条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与“进出平衡”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的情况下,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并严格按照“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在市域范围内落实“占补平衡”任务,并且对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应按照应剥尽剥、就近利用的原则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
实施年度耕地“进出平衡”。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除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特殊情况外,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特殊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划定重点整治区域。以生态安全为前提,基于宜耕后备资源评价和土地整治潜力测算成果,考虑水土资源的约束条件,规划凉水镇片区、长安镇片区、月晴镇片区为重点整治区域,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项目拟占用耕地数量应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数量相当。
第48条 巩固提升耕地生产能力
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按照“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规划优先在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至2035年,累计建成6.67平方千米(1.00万亩)高标准农田,累计改造提升52.67平方千米(7.90万亩)高标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可提高10%以上,亩均节水率10%以上。
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优先将黑土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特殊保护。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黑土地,确实难以避让的,应严格落实“占黑土补黑土”要求,优先在市域范围内补充黑土地。结合吉林省东部黑土地固土保肥区保护要求,以固土保肥为主要方向,开展小流域、侵蚀沟、坡耕地综合治理和土壤酸化治理技术示范,治理水土流失,提升保土能力,多措并举保护与治理黑土地。至2035年,全域黑土地保护面积120.73平方千米(18.11万亩)。
探索耕地精细化利用模式。积极引导耕地由传统的农业生产功能向生态保育、休闲景观、文化教育等方面转变,促进耕地保护与多元利用相结合,巩固提升耕地质量,全面提升耕地的综合利用效益。
第二节 优化农业产业空间布局
第49条 优化农业产业空间
围绕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空间分布,发挥全市资源优势,打造“山地特色”农业空间,以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目标,推进图们市农业产业格局优化,构建“城区带动、十字成带、三区协同”的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格局。
“城区带动”。以中心城区为中心,形成农业科技、农产品加工、物流服务等产业聚集区,引领市域农业发展。谋划一批高端现代农业品牌,打造农业优势品牌,强化对全市农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十字成带”。依托东西流向的布尔哈通河和南北流向的图们江、嘎呀河沿岸平坦的农业生产空间,打造“十字”带状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带。整合沿江、沿河农业资源,打造蔬菜、水果等现代农业产业集群,结合边境旅游,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休闲林业,引领乡村产业振兴;保护一江两河生态环境,发展生态农业,实现沿江区域现代农业的绿色转型。
“三区协同”。打造东北部特色农作物种植区、西北部农林复合种植区、西南部山地农牧种养区。东北部特色农作物种植区以凉水镇、石岘镇为中心,发展以优质粮食种植、中草药种植为主,蔬果种植、渔业养殖为辅的特色农业产业。西北部农林复合种植区以长安镇布尔哈通河—依兰河以北片区为基础,主要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等农林复合特色农业产业。西南部山地农牧种养区以长安镇布尔哈通河—依兰河以南片区、月晴镇为基础,依托水稻种植、畜牧养殖基础,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形成种养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循环产业链,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第50条 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依托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凉水镇和月晴镇以水稻种植为主,开展规模化经营,做大做强图们市有机大米品牌;长安镇和凉水镇以大豆种植为主,积极发展小粒黄豆和高蛋白黄豆,持续推进粮豆轮作,稳定大豆种植面积。
第51条 保障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需求
落实农业现代化建设要求,积极引导农业规模化生产。各村庄培育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保障长安镇肉牛养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农业设施建设尽可能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占用耕地的要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规模化粮食种植按照相关标准,配套设施用地最多不超过10亩;规模化作物栽培、规模化食用菌,其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控制在项目用地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18%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达到相关标准的规模化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不受15亩上限规定限制。
第52条 优化现代农业园布局
发展图们市特色农产品,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科学安排各类型特色农业园布局,合理确定园区用地规模,主要发展食用菌、中药材、人参、畜牧业、蔬菜、林下经济等特色农产品。
重点打造图们市道地中药材现代农业产业园,进一步扩大凉水镇的仿野生灵芝、茯苓等中草药种植规模,推广量子能人参等亩产价值较高的中草药种植,为上游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供给保障。打造凉水镇河西村有机生态园区,建设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进蔬菜产供销一体化。整合长安镇磨盘村、富岩村、广济村、广兴村等村庄资源,利用好毗邻延吉市的地理优势,做好农业产业转移承接,建设牧业黄牛产业园区,大力发展特色养殖、休闲观光产业,推动一、三产业融合发展。
第三节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53条 村庄分类引导
将全域48个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兴边富民类、特色保护类、稳定改善类、搬迁撤并类6种村庄类型,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合理推进村庄建设。
集聚提升类。图们市集聚提升类村庄共4个。集聚提升类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应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农业、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
城郊融合类。图们市城郊融合类村庄共2个,均位于石岘镇,主要发展新兴化工产业。城郊融合类村庄应强化与相邻城镇的产业关联,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兴边富民类。图们市兴边富民类村庄共27个,主要分布于沿图们江国界沿线。兴边富民类村庄应承担守边固边任务,保障边疆安全。重点发展边境旅游,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边民不流失、守边不弱化。
特色保护类。图们市特色保护类村庄共3个,其中磨盘村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磨盘村山城”所在村庄,具有很深的历史文化底蕴,河东村和河北村为现代农业观光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应充分挖掘自身历史、文化特质,在保持原有传统风貌的基础上,培育特色产业,注重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
稳定改善类。图们市稳定改善类村庄共11个。稳定改善类村庄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统筹安排村庄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各项建设。
搬迁撤并类。图们市搬迁撤并类村庄有1个。引导整体搬迁至长安镇区,原村庄宅基地“退宅还耕、还林”或整理后作为产业发展用地。
第54条 美丽乡村建设引导
按“镇政府驻地—中心村—一般村”三级构建图们市“3+13+30”的镇村空间布局结构。至2035年,实现图们市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逐步缩小,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建成宜居乐业,各具特色的村庄,彰显朝鲜族乡村风貌特色,按照“一村一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村庄道路、庭院、村中空地和村周边宜林荒山全面绿化,见缝插绿,花草树种搭配合理。对公共场所美化提升,设计和铺设材料尽可能体现农村风情;全面整治村内沟渠河道,达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整治并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村民休闲场所。对电力线、广播线、电视线、通信线等村内及周边线杆实施整理,引导做到管线入地或确保线杆树立和线路敷设规范,并与村庄道路路网建设统一实施。
提升农村村容村貌。延续乡村历史文脉,在保持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基础上,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塑造图们市乡村地区特色风貌。加强朝鲜族特色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实施古村落修缮、保护、利用工程,村居建筑形式、建筑色彩、整饰设计、建筑材料应体现朝鲜族特色风格,改建和新建民居要通过建筑形体、材质、色彩风格等体现地域风貌景观特色,建筑风格适合农村特点。
第55条 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引导
因地制宜引导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保障农村建房合理需求,严格实行“一户一宅”政策,管控新建住宅面积。盘活闲置村庄用地,集约精准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必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积极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鼓励以出让、租赁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存量建设用地,改造发展为乡村度假、特色民宿、农家乐等农业农村体验场所。鼓励实施低效、闲置用地和分散农村居民点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支持乡村产业项目。
第六章 严守山清水秀生态空间
第一节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56条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图们市有3处自然保护地,其中国家公园1处,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自然公园2处,分别为吉林满天星风景名胜区和吉林日光山森林公园,总面积299.07平方千米。实行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原则上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限制人为活动。
第二节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
第57条 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图们市构建“三廊、一网、多斑”的生态保护格局。
“三廊汇绿”。构建水系生态廊道,即图们江、嘎呀河、布尔哈通河水系生态廊道,形成滋养湿地绿洲、提升水源涵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的生态脉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网固基”。优化蓝绿生态网络,包含次级水系生态廊道、线型基础设施廊道和生物迁徙廊道,各廊道之间互联互通,形成维护生物多样性、调节地区气候的重要生态网络,提升全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多斑添彩”。保护重要生态斑块,指自然保护地、公益林、重要水库和水源地保护区等保护优先区域组成的重要生态斑块,根据各类生态保护斑块的主导生态功能,明确不同功能区域允许、限制、禁止的土地用途和开发利用方式,引领区域内各类生态资源实现差异化保护与利用。
第58条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保护生物多样性。以自然保护地为核心,强化就地保护,保障生物资源的生存空间,对区域内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档案。建立森林植物种源基地,保护东部山地典型的针阔混交林生态系统,保护红松、水曲柳、黄檗、紫椴、兴安杜鹃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加强东北虎、东北豹、黑熊、貉、马鹿、白额雁、红隼、燕隼、猫头鹰等国家和吉林省重点野生动物保护,提升栖息地质量,促进种群数量增长;开展图们江流域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加强生态廊道建设。落实生态廊道建设要求,减少生境破碎化,实现生态源地的有效连通,为种质资源的迁徙留足通道,保护生物多样性。依法依规推进长吉珲高速铁路、东边道铁路、珲乌高速公路及市域范围内国省县乡道沿线绿化,打造全域交通绿廊,加大廊道内乡土树种比例,提升廊道生态服务功能。以图们江、嘎呀河、布尔哈通河为主,五大支流为补充,建设水系生态廊道,强化河流生态廊道的水环境治理与提升,开展河湖水系生态修复,修复沿河生态湿地,保持一定的河漫滩宽度和植被空间,保护水生生物洄游通道。
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空间以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导向,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保护现有林草植被,加强稀疏林草地植被建设,重点开展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等森林生态保育工程,提升森林生态质量,改善区域水土保持功能,保障东北森林带生态安全。改善农田生态,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节点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加强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和应急救灾等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采取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措施,分区分类对受损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开展生态修复;加强生态节点保护与建设,保护重要水库和水源地保护区,推进中心城区、各乡(镇)及村屯绿化美化,建设块状森林、郊野公园、生态休闲场所等,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水平。
第三节 统筹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59条 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落实上级下达的森林覆盖率。
强化森林资源管控。林地主要用于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落实林长制,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划分林地保护等级,实施林地分级保护管理。加强公益林管护,严禁擅自改变国家公益林性质、随意调整国家公益林面积、范围或降低保护等级;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
落实造林绿化空间。衔接上位规划要求,落实全域造林绿化空间,科学开展国土绿化,造林绿化总规模3.24平方千米,其中新增林地面积0.07平方千米。开展城乡绿化美化,按标准开展公路、铁路、江河绿色通道建设,优化森林资源布局结构,构建线网交织、错落有致的生态林网系统,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区域景观风貌。
提升森林质量,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通过人工造林、补植补造、更新造林、封山育林等,提高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和木材战略储备能力。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必须按要求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时植树造林,恢复植被。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林地数量,对灾毁林地应及时进行修复治理。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防止森林土地退化和减少,对已经退化为疏林地、灌丛和荒山荒地的有林地,有针对性地规划和实施退化林地修复工程。统筹区域林地保护利用,积极探索生态价值转换路径。
第60条 草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图们市草地均为其他草地。除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外,严格草地用途管制,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转用管理,严禁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建设占用行为。加强草原资源监测监管,通过实施人工种草、补播改良、围栏建设、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遏制草原生态系统退化,保护和修复草地生态系统,进一步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增强草地水土保持和涵养水源能力。
第61条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落实用水总量控制。至2035年,图们市用水总量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以内。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持续提高,全面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不大于150立方米。鼓励城镇节水降损,加快城镇供水管网节水改造。重点加强农业供水工程、安全饮水工程建设。
保障水环境安全。加强水功能区水质保护,至2035年,图们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镇段水域水质达到功能标准要求,出境水质达Ⅳ类水质标准。加强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实施图们市枫梧水库水质治理工程,开展图们市枫梧水库、石头河、长安镇塘坝、石岘镇东林水库及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水源地饮用水水质安全。
加强地表水资源管控。因地制宜连通河湖水系,保护图们市枫梧水库、东林水库、三洞水库、庆荣水库、东甸水库、石头河水库以及图们江、布尔哈通河、嘎呀河、石头河、依兰河等重要河流与水库的水系格局,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绘制城市临水而建、乡村依水而居、青山傍水而立、山水融合而美的水墨画卷,助力建设吉林万里绿水长廊。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加强水域岸线生态空间管控,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种植可能影响行洪的高秆作物或树木,严控围垦河道,河滩地禁止采砂采石等活动,如需要开展经营性旅游观光等活动需报相关部门批准。至2035年,水域空间保有量不低于20.09平方千米,陆地水域面积保持稳定。
第62条 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明确湿地保护目标。至2035年,图们市湿地保护率不低于3.22%。
强化湿地资源管控。禁止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严禁破坏湿地生境,提升湿地生态功能,落实保护责任,确保湿地功能不减退。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
合理适度开发湿地资源。在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水域、景观资源,鼓励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推动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四节 加强生态价值转换利用
第63条 优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保障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严格执行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制度及重要湿地等土地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运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将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工程与生态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完善居民参与方式,建立持续性惠益分享机制。
第64条 推动生态产业发展
依托优质生态资源,发展生态产业。合理利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经济、旅游康养等。依托图们江、日光山森林公园、三洞水库等自然资源,整合朝鲜族民俗文化、禅文化、农耕文化,培育生态旅游新业态,开发探险、自驾、科考、研学、体育等专项生态旅游产品,培育康养、康疗、康体等产业链。发展林下经济,实施木本粮油工程,通过对林地的科学经营,充分发挥木本粮油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最大限度挖掘林地生产力。
第65条 探索森林碳汇发展
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双碳”新发展理念。探索林业碳汇项目,谋划图们市公益林集中地区作为森林碳汇项目重点区,通过提升生态公益林质量,实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保护经营,提升生态资源固碳能力,开发碳汇产品,通过碳汇指标交易等方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第七章 建设集约高效城镇空间
第一节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第66条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至2025年,市域常住人口9.25万人,城镇化率85%,城镇人口7.86万人,其中中心城区城镇人口7.31万人;至2035年,市域常住人口12.65万人,城镇化率90%,城镇人口11.39万人,其中中心城区城镇人口10.53万人。
第67条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立足城乡融合发展,构建“一核、两轴、三点”的城镇空间格局,打造“集约高效”城镇空间。
“一核”。为中心城区,是县域发展核心。中心城区以图们江为纽带呈组团式布局,以风貌优美的形象、充满活力的产业经济、人文荟萃的城市底蕴打造成为全域的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为沿图们江、嘎呀河的产城融合发展轴和沿G302珲阿线的对外开发开放发展轴。产城融合发展轴将中心城区各组团之间以及月晴镇镇区相连,促进全域产城融合发展;对外开发开放发展轴将中心城区、凉水镇区以及长安镇区与周边珲春市、延吉市以及朝鲜等重要区域相连,促进区域内联外通,带动图们市城镇协同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
“三点”。即月晴镇、凉水镇和长安镇镇区,打造极具图们市地方风貌特色的精致小城镇。
第68条 完善城镇等级结构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将图们市城镇结构体系分为“中心城区—一般镇”2级。引导市域空间集约发展,形成区域协调发展、城镇化健康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第69条 优化城镇规模结构
将图们市城镇人口规模分为3个等级。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规模为5—12万人,凉水镇城镇人口规模0.5—1.0万人。月晴镇、长安镇城镇人口规模0.5万人以下。
第70条 明确城镇职能
图们市城镇职能分为综合型、生态型和文旅型三种。其中,中心城区是全域综合服务中心,为综合型;凉水镇为综合型;长安镇为生态型;月晴镇为文旅型。
第二节 构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第71条 明确城乡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市级—乡镇(街道)—村(社区)”3级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文化惠民、全民健身的城乡公共服务目标,实现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100%。
增强中心城区和镇区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能力。中心城区宜配置市级行政管理部门、文化馆、博物馆、高中、公共体育场馆、综合医院、养老院、农资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等服务全市的公共服务设施,各镇区宜配置镇政府、卫生院、养老院、老年活动室、综合文化站、体育中心、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幼儿园、小学、初中、农技站、农资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等镇级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城镇社区生活圈,按照“15分钟、5—10分钟”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配置面向全体城镇居民的各类服务要素。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乡村下沉,构建15分钟可达的空间尺度的乡村社区生活圈。合理确定服务设施数量、规模和布局,优先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需要。各村宜配置村务室、村卫生室、老年活动室、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健身广场、农技站、农资服务中心等村级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情况下,可配置村级幸福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红白喜事厅、特色民俗活动点等服务设施。提升边境村的公共设施配套标准,全面增强边境村综合承载能力和人口、要素集聚能力。
第72条 合理配置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
行政管理设施建设。引导机关团体用地节约集约布局,闲置机关团体用地可置换为其他功能,提高用地使用效率。规划中心城区引导图们市人民政府、市政协、人民防空办公室、经济技术合作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整体搬迁至图们市政务服务中心。
文化设施建设。推进优质文化资源向社区、村庄延伸,进一步完善城乡文化设施建设。规划保留中心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博物馆、图们江剧场、市文化馆、科学技术馆、图们江奇石博物馆、铁路历史展览馆、石岘镇综合文化站等文化设施,搬迁现状公共图书馆,将铁路文化馆改建为对外开放的城市文化中心并与公共图书馆合建;保留各镇区现状文化站;保留村级现状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和能为农民提供一定文化娱乐活动及技能培训的场所。
科研设施建设。加强工业园区企业合作共享,提供一个良好的科研环境,促进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动新技术与产品的研发与推广。规划建设1处企业科研设施。
教育设施建设。整合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化教育体系。中心城区配置职业教育学校、普通高中,结合社区生活圈配置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幼儿园。一般镇配置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幼儿园。中心村配置小学和幼儿园,一般村根据实际需要可配建幼儿园。
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建设,中心城区配置公共体育场、公共体育馆和公共游泳馆。中心城区街道按照1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置全民健身中心和多功能运动场地。乡镇配置大型或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可结合公园绿地配置。中心城区社区按照5—10分钟社区生活圈配置室外综合运动场地,可与公园绿地、广场用地统筹设置,街道级公共体育设施服务覆盖的不再重复设置。各行政村配置健身广场,用地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宜与公园绿地结合设置。
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建立以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各层级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中心城区配置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急救中心、妇幼保健设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医疗设施,服务于全市。保留月晴镇、长安镇、凉水镇现状中心卫生院;保留各行政村现状卫生室。中心城区街道按照1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独立占地,各乡镇保留现状乡镇卫生院。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按照5—10分钟社区生活圈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行政村配置一个村卫生所,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规划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少于7.5张。
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打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服务均等的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人均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不低于0.12平方米。规划保留中心城区现状铁西养老院和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改扩建现状石岘镇养老院,新建滨江养老院;保留各镇区现状社会福利院,新建凉水镇养老院,主要面向图们市域服务;保留各行政村现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满足老年人休闲娱乐的基础上,可增加膳食供应、定期检查、专人看护服务。规划建设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保留中心城区现状社会救助管理中心。规划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不少于40张。
殡葬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殡葬新风,规范村庄绿色殡葬管理,鼓励和引导节地生态安葬,保障殡葬用地需求。规划保留现状安山村图们殡仪馆和公墓,新建五工村生态墓地;各镇新建一处镇级公益性公墓。至2035年,图们市实现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和殡仪服务中心全域覆盖,各镇实现公益性公墓全域覆盖。
第三节 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第73条 构建开发开放产业空间新格局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协同沿图们江区域城市,推动形成全面开发开放新格局。规划图们市建立以开发开放为核心驱动的“四大主导,三大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电子信息、服装加工、建筑材料、医药食品加工四大优势主导产业和精细化工、商贸物流、文旅康养三大新兴特色产业。重点改造提升传统资源型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市域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构建“一核、两带、三区、七园”的产业空间布局。
“一核”。围绕图们市老城区组团,打造引领市域产业集聚发展的服务核心。
“两带”。串联图们江沿线旅游资源,打造具有朝鲜族特色的沿图们江旅游发展带;整合国道沿线产业资源,培育沿G302珲阿线对外开发开放新经济、新产业发展带。
“三区”。整合片区产业特色,构建东部图们江边境综合产业片区、西部“延龙图”文化旅游产业片区和中部生态农业产业发展片区。
“七园”。聚焦城镇工业片区,打造图们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曲水国际物流园区、凉水跨境先导区、长安新型建材产业园区、综合服务区、月晴有机大米加工产业园区和图们经济开发区7个产业集聚区。
第74条 构建开发开放产业核心载体
依托吉林图们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设,全面提升图们市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将图们市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边境开放城市。以吉林图们边境经济合作区为产业核心载体,推进保税物流基地、进出口加工基地、旅游文化基地和出境加工货运进境基地建设。推动图们经济开发区、图们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和曲水国际物流园区实现产城融合发展。
第75条 产业用地的保障
实施工业、仓储物流等生产用地总量控制和整合,保障主导产业、重点产业园区和重大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特色农业的发展空间。引导工业项目向产业园区集聚,鼓励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及利用效率,加快各工业园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76条 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
规划将位于图们经济开发区、图们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曲水国际物流园区、凉水跨境先导区内的重要工业用地划入工业用地控制线。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总面积7.09平方千米。工业用地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工业用地控制线总面积的60.00%。中心城区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面积为6.75平方千米。规划中心城区工业用地控制线内的规划工业用地面积占中心城区工业用地控制线总面积的63.00%。
第77条 明确工业园区准入清单
根据国家、吉林省、延边州和图们市产业政策,明确图们市工业园区准入清单,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吉林图们市工业园区准入清单。
第78条 特色旅游发展指引
打造旅游特色主题。通过打造“旅游+大健康”“旅游+农业”“旅游+文化”等多业态、多维度、特色化、多样化旅游精品,构建集文化体验、边境观光、乡村休闲、山水养生、田园度假、运动娱乐、研学教育等为一体的边境休闲康养文化旅游体验目的地。
建设旅游设施载体。通过建设水南村与河北村美丽乡村、磨盘村与河西村田园综合体、凉水跨境先导区与综合服务区等旅游设施载体,构建集住宿、餐饮、演艺、购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旅游服务平台。
完善旅游交通通道。依托长吉珲高速铁路、长图铁路、G12珲乌高速、G331丹阿线、G302珲阿线、X169延图线和X173凉西线等铁路、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构建“快捷旅游”对外交通新格局;通过修补串联国道、县道、乡道、景区直达道路、风景道等全域旅游景点交通基础设施,构建“快旅慢游”旅游交通新体系。
第四节 推进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79条 引导建设用地高效利用
落实资源有偿使用、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建立地均产出考核指标,引导土地高效集约化利用,鼓励用地布局向有利于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优化和功能提升的方向转变。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建设用地减量,依法清退违法建设用地,重点清退违建的棚户区、工厂和仓库等,严格新增违法建设管控。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重大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应达到国内行业当前节约集约用地的先进水平。逐步建立节约优先、绿色发展的用地方式。至2035年,市域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降至150平方米/人;中心城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降至130平方米/人。
第80条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推进城镇存量和低效用地的盘活利用。挖掘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对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进行专项梳理,提高实际土地供应率,严格落实“增减挂钩”机制,对城镇地区批而未用、空闲地、城中村等低效闲置用地进行再开发。至2035年,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约1.58平方千米。
第81条 注重土地精准供应
加强土地收储,优先储备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城市棚户区、城中村、老城片区等城镇连片开发土地。精准招商,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全用途、全覆盖的收储管理体制。分析土地储备及供地情况,合理安排土地储备、供地数量、节奏、时序和结构,有序投放土地,增强土地供应的灵活性和精准度。将已查清的未明确使用权人的历史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土地等国有土地纳入土地储备。
第82条 鼓励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
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提高用地兼容性。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支持闲置工业、物流仓储用地向商业、服务业用地转换。推进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鼓励地下空间多用途复合利用,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出让,建立功能混合、立体复合、共建共享的空间利用新模式。
第83条 提高产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严格产业项目准入管理。优化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标准,强化产业项目准入管理,严禁向禁止类产业项目供地,从严控制限制类产业项目用地。将产业门类、投产及达产时间、投资强度、投资总额、产出效率、总产值、税收以及违约处置办法等内容纳入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引导产业项目向主导产业园区集聚。
提高产业用地开发强度。鼓励产业园区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土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大力发展高标准立体化厂房,提高标准厂房用地的开发强度和单位用地面积产出率。鼓励产业园区内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统一规划、集中布局、共享共用。
至2035年,市域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地耗降至120平方米以内。
第八章 强化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确定总体布局
第84条 空间发展方向
图们市未来城市空间发展方向主要向西、向北。向西增加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优化老城区组团城市功能;向北拓展产业发展片区,优化产业布局。
第85条 空间结构
规划构建“一轴、五组团、多廊”的城市空间发展结构。
“一轴”。即沿嘎呀河城市发展轴。依托嘎呀河串联各个城市发展组团,形成城市服务、生态居住、现代产业为一体的城市综合发展轴。
“五组团”。即以山地旅游为品牌的日光山组团,以城市居住与生活服务、对外贸易与综合服务相融合的老城区组团,以现代物流与中转仓储为依托的曲水物流园区组团、以先进轻工制造业为主导的经济开发区组团、以绿色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为特色的石岘镇化工园区组团。
“多廊”。组团间的城市绿化生态廊道。
第二节 明确规划分区与用地布局
第86条 规划分区与管控
将城镇发展区细化为8类二级分区,分别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以及战略预留区。
居住生活区。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兼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绿地、广场用地以及商业服务业用地。中心城区居住生活区面积为4.33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面积的27.82%。在保障主导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多元功能的适度混合,避免新增工业、物流、仓储等功能的干扰。
综合服务区。以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兼容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居住用地。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区面积为1.71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面积的10.98%,避免新增工业、物流、仓储等重大妨害功能的干扰。
商业商务区。以商业、商务办公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兼容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居住用地。中心城区商业商务区面积为0.48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面积的3.11%,避免新增工业、物流、仓储等重大妨害功能的干扰。
工业发展区。以工业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适当布局居住、商业、绿地、广场、公共服务设施等辅助功能,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组团、石岘镇化工园区组团和曲水物流园区组团。中心城区工业发展区面积为5.74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面积的36.89%。统筹安排城市生产性功能,提升生产运行效率,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和产业转入要求,降低工业对城市居住、公共环境、交通等的干扰,保障其他城市功能有序运行。
物流仓储区。以物流仓储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兼容居住、商业、绿地、广场、公共服务设施等辅助功能,主要位于曲水物流园区组团。中心城区物流仓储区面积为0.86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面积的5.53%,严格遵守环保要求,降低物流仓储功能对城市居住、公共环境、交通等的干扰。
绿地休闲区。以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滨水开敞空间、防护绿地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图们江广场、合行广场、文体广场、江堤公园、口岸公园、体育公园等公园和广场。中心城区绿地休闲区面积为0.78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面积的5.01%,严格遵守城市绿线和蓝线的管控要求,适当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商务区综合设施,建成全民共享的公共开敞空间。
交通枢纽区。以铁路用地、公路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等大型交通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可兼容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中心城区交通枢纽区面积为1.42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面积的9.13%,与周边用地保持良好的防护距离,有序引导依托交通枢纽的物流产业发展。
战略预留区。为城镇重大战略性功能控制的留白区域,主要位于老城区组团。中心城区战略预留区面积为0.24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面积的1.53%。战略预留区内的现状建设用地,在不影响长远战略发展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但原则上不得进行大规模改建、扩建和新建。
第87条 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结构
严控总量,消化存量,优化增量,逐步降低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以提质、集聚、补缺、增绿和激活为导向,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结构。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用地,优化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布局,增加小微绿地广场空间,预留一定暂未确定用途的留白用地,规划期内不开发或特定条件下开发。至2035年,规划居住用地2.91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18.6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9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5.73%;交通运输用地3.81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24.4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38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8.87%。
具体地块用途、边界定位、开发建设强度、用地兼容等规划管控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确定。
第三节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第88条 居住用地布局
至2035年,中心城区居住用地2.91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18.69%,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27.64平方米/人。
重点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老城区组团、石岘镇化工园区组团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曲水物流园区组团、经济开发区组团产业配套住房建设,提升居住环境品质。新建居住用地结合产业紧凑布局,提升居住环境品质,按照相应标准配套建设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社区、街坊划定标准,规划共划定15个居住社区。其中,老城区组团9个,石岘镇化工园区组团3个,日光山组团、曲水物流园区组团、经济开发区组团各1个。
老城区组团规划居住用地2.01平方千米,承载人口约7.53万人。其中,铁路东部地区以老旧小区改造为主,鼓励居住与其他适宜功能混合布局,完善绿地系统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铁路西部原集中村、五工村以棚户区拆迁,新建居住区为主,优先提供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重视片区历史文化遗存的风貌保护,充分利用山水自然环境,提升居住品质。
石岘镇化工园区组团规划居住用地0.63平方千米,承载人口约2.00万人。本组团以老旧小区改造为主,应注重尊重和保留原石岘镇造纸工业文明在老居住区中的文化记忆,避免过度拆除或改变原貌。结合未来化工产业发展,优化原有的居住空间布局和功能组合,增加多元化的用途和活动场所,强调环境质量和生态效益,改善采光、通风、绿化等条件,提高能源利用率和节约性。
日光山组团、曲水物流园区组团和经济开发区组团共规划居住用地0.27平方千米,承载人口约1.00万人。组团内新建居住社区建设应综合考虑企业职工的生活和配套用地,适度合理地配置保障性住房。
第89条 住房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市场化租赁房、人才住房、棚改和城市更新安置房、商品住房等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合理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优先安排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
第90条 高层高密度住宅管控
高层住宅应相对集中布局。严格控制生态敏感、自然景观等重点地段的高层住宅建设,不宜在图们江、布尔哈通河沿岸建设超高层住宅。不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新建高层住宅,不在人口密集、交通拥堵地段新建超高层住宅。
第四节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第91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体系
分级配建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按照设施服务范围和规划服务人口规模,划分为市级、15分钟社区生活圈和5—10分钟社区生活圈3个配置层级。其中市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图们市域,重点服务中心城区;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服务于街道片区;5—10分钟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于各社区,设施主要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除少数独立设置的设施外,采取基层社区用房、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社区级老年服务中心、基层社区级托老所、社区商业网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等多类设施合建的方式进行布局。
第92条 优化社区生活圈
中心城区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和5—10分钟社区生活圈。其中15分钟社区生活圈服务人口5—10万人,服务半径0.8—1.0千米,采用复合型服务中心模式,提倡集约布置和产住融合,形成集聚多业态的社区商圈,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求;5—10分钟社区生活圈服务人口0.5—1.2万人,服务半径0.3千米,结合现状社区和街道行政范围划分社区生活圈,配置日常基本保障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倡导步行通达和老幼优先,设施考虑小型集约、落地可行,可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第93条 行政管理设施规划
至2035年,中心城区机关团体用地0.26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1.66%,人均机关团体用地面积为2.45平方米。
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政管理设施规划。保留现状向上街道办事处和新华街道办事处,搬迁月宫街道办事处至锦水北街与锦水东街交叉口东侧;考虑原五工村片区被铁路分离,石岘镇化工园区组团、曲水物流园区组团、日光山组团、经济开发区组团为新建组团,各规划新建1处行政管理设施,新建行政管理设施中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派出所与街道办事处联合建设。
5—10分钟社区生活圈行政管理设施规划。新建或改造15处社区管理设施,规划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建设。
第94条 文化设施规划
至2035年,中心城区文化用地0.08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0.50%,人均文化用地面积为0.73平方米。
市级文化设施规划。规划保留现状博物馆、图们江剧场、图们市文化馆、科学技术馆,搬迁图书馆至原铁路文化馆处,改建铁路文化馆为城市文化中心,包含党政文化、城市展览、剧院、图书馆等。
15分钟社区生活圈文化设施规划。规划保留现状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们江奇石博物馆、铁路历史展览馆、石岘镇综合文化站。
5—10分钟社区生活圈文化设施规划。新建或改造15处社区文化活动站,可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建设。
第95条 科研设施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科研用地0.04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0.24%,人均用地面积为0.35平方米。
规划经济开发区组团新建1处企业科研中心,引导和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96条 教育设施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教育用地0.22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1.41%,人均用地面积为2.08平方米。
市级教育设施规划。规划保留现状第一高级中学和第二高级中学,共设32班;规划不再新增高中。规划保留图们市职业教育中心。
15分钟社区生活圈教育设施规划。规划保留图们市第三中学、图们市第六中学、石岘镇第一中学,维持现状各学校班级数不变,未来可根据学生人数增长情况增设教学班数;拆迁石岘镇第二中学、图们市第七中学。规划保留图们市第一小学、图们市第二小学、图们市第四小学和石岘第一小学,维持现状各学校班数不变,未来可根据学生人数增长情况增设教学班数;规划新建图们市五工小学,建成18个班级。
5—10分钟社区生活圈教育设施规划。规划以社区为单元各自新建或保留1所幼儿园。规划保留现状阳光幼儿园、市幼儿园、先锋幼儿园和石岘幼儿园;新建5个独立占地幼儿园,分别为五工幼儿园、集中幼儿园、明星幼儿园、新华幼儿园、御龙湾幼儿园;取消启蒙幼儿园、宁宇幼儿园、小神童幼儿园、晨曦幼儿园和朝鲜族幼儿园等未达标的非独立占地幼儿园。
第97条 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体育用地0.18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1.15%,人均体育用地面积为1.70平方米。
15分钟社区生活圈体育设施规划。规划4处综合性体育场地,保留并扩建图们市全民健身中心,增加室内运动场馆;保留铁路运动场;新建滨江体育场和石岘体育场。
5—10分钟社区生活圈体育设施规划。新建或保留15处社区体育场所。社区运动场所结合各社区用地储备条件灵活布置,建议以独立占地形式进行建设,设置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或同等规模的球类场地、儿童、老年户外活动场地、健身步道等设施。原则上新建房地产项目为社区提供活动场所,亦可结合各社区绿地进行联合建设,配置必要的运动器械与设施。
第98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医疗卫生用地0.07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0.44%。
市级医疗卫生设施规划。规划保留图们市中医院、结核病防治所,保留并扩建图们市人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5分钟社区生活圈医疗卫生设施规划。规划保留石岘镇中心卫生院,扩建新华街道(月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向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10分钟社区生活圈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新建或改造15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可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建设。
第99条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社会福利用地0.05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0.33%,人均社会福利用地面积为0.49平方米。按照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1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市级社会福利设施规划。规划保留现状城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并安置有需求的残疾人。
15分钟社区生活圈社会福利设施规划。规划保留现状铁西养老院、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改扩建石岘镇养老院;取消现状老年养护院、华荣敬老院、新兴千福顺敬老院、南园老年公寓、向上街老年公寓和老年养护院等未达标的非独立占地养老设施;新建滨江养老院。
5—10分钟社区生活圈社会福利设施规划。新建或改造15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各社区结合用地储备条件灵活布置,尽量以独立占地形式进行建设,可结合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联合建设,设置老年人日托、餐饮文娱、健身、医疗保健等服务。
第五节 构建“蓝绿”空间
第100条 蓝绿网络格局
规划在中心城区内设置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绿地与开敞空间,与周边山体、生态绿地、河湖相融,内外联动、共同交织渗透,构建“一江两河、多山、多点、多廊”点线面结合的蓝绿空间结构。
“一江两河”。即图们江、嘎呀河、布尔哈通河滨河城市观景绿带。
“多山”。即日光山、笠峰山、后安山、望海塔和草帽顶围合中心城区形成的生态绿化渗透。
“多点”。即中心城区内图们江广场、铁西公园、江堤公园、高铁广场、石岘山水公园、石岘文体广场、合行广场等形成的城市绿化节点。
“多廊”。即通过串联中心城区内绿化节点、生态绿化渗透和滨河景观带,打造城市林荫与滨河慢行廊道,凸显城市山水绿化特色,提升中心城区生态居住环境品质。
第101条 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至2035年,规划中心城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38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8.87%,人均用地面积为13.12平方米。中心城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
构建“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三级公园体系。至2035年,中心城区公园绿地面积为0.68平方千米,人均用地面积为6.45平方米。公园绿地5分钟覆盖率为100%。围绕图们江和泄洪渠建设江堤公园、灰幕公园2个城市综合公园,占地面积约32.80公顷;规划社区公园11处,结合社区中心或商业设施周边设置,占地面积约13.45公顷;规划口袋公园若干处,结合城市更新和社区生活圈,新增微型绿地广场空间。
加强对春华街、凯旋街、X172图汪线等交通性主干道、长图铁路、图珲铁路以及需要加强防护隔离的市政设施进行防护绿地设置,实现防护绿地功能复合化。至2035年,中心城区防护绿地面积57.88公顷。
完善规划广场用地布局,规划保留现有的石岘镇文体广场、图们江广场、合行广场,结合图们北站客运站,新建高铁广场。至2035年,中心城区广场用地面积1.81公顷。
第102条 通风廊道管控
沿江、沿沟谷构建主通风廊道。严格管控图们江、嘎呀河、布尔哈通河两岸建筑建设,严格实施建筑物后退河道管控,控制开发强度、建筑高度,确保主通风廊道畅通。考虑主导风向和最不利条件下风向情况,结合沟谷、城市河网、交通廊道等开敞空间,提高城市通风效率,确保空气流通。
整合绿地与开敞空间以及道路系统,构建次级通风廊道。中心城区各组团应在分析各组团局地小气候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通风管控措施。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增加绿地及开敞空间,以组团的内河、绿廊为骨架,向城市主通风廊道延伸,形成内通外畅的格局。
控制要求。风道的走向应与中心城区内风向一致,顺应主导风向,夹角为30°—60°的风道最有利于通风;控制进风口,在不破坏水体、山地林木和尊重现状的前提下,均衡布局相应的进风口,增加城市建设区和公共开敞空间区域的相交程度;控制风道的宽度,一般城市内部的主通风廊道宽度应超过150米,次通风廊道应超过80米;控制风道的开敞空间,风道内建设用地规模和建筑容量应严格控制,一般主通风廊道内建设用地所占比例不得超出20%,次通风廊道内建设用地所占比例不得超出25%;控制风道的相邻界面,一般主通风廊道相邻建筑高宽比例应严格控制在0.5以内,开放程度大于40%,城市的次通风廊道控制在1.0之内,开放度大于30%;控制风道内的建筑,中心城区内部主要通风廊道150米范围内两侧场地的间口率宜保持在50%—60%,风道两侧建筑宜采用错列式和斜列式相结合的布局形式。
第六节 加强城市风貌管控
第103条 风貌形象定位
规划中心城区风貌形象定位为“图们江畔秀美城,三江六脉融城景”。
“图们江畔秀美城”。以图们江为纽带,融入大图们江开发开放经济带,以景观风貌优美的生态形象,充满活力的产业经济和特色鲜明的朝鲜族边境文化打造图们江流域美丽边陲小城。
“三江六脉融城景”。立足六面群山连绵、峰峦起伏以及图们江、嘎呀河和布尔哈通河纵横环绕这一带状城市特征,营造山水相映、城景相融的秀美景观风貌。
第104条 风貌总体格局
统筹中心城区周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要素,以山为界、以水为带,串联中心城区各个功能组团,构建“三江河、五片区、六山脉、多节点”的山水营城、蓝绿生境的城市风貌格局。
“三江河”。即图们江、布尔哈通河和嘎呀河景观风貌轴线。
“五片区”。即老城风貌区、日光山康养风貌区、曲水物流园风貌区、经济开发区风貌区和石岘镇化工园风貌区5个特色风貌分区。
“六山脉”。即日光山、笠峰山、后安山、望海塔、草帽顶和朝鲜甑山。
“多节点”。即图们江广场、图们江公路桥、铁路桥、朝鲜族文化展示中心、朝鲜文化剧场、图们北站、铁西公园、江堤公园、湿地公园、文化广场、石岘山水公园等城市景观节点。
第105条 风貌分区管控
中心城区以老城区组团、日光山组团、曲水物流园区组团、经济开发区组团和石岘镇化工园区组团为基本单元,结合不同建筑功能特点,分别打造老城风貌区、日光山康养风貌区、曲水物流园风貌区、经济开发区风貌区和石岘镇化工园风貌区5个特色风貌分区。
老城风貌区。重点展现现代都市及朝鲜族特色风貌特征。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为图们江公园文化休闲片区、行政文化中心片区、图们大路中轴景观大道、老城商业美食街片区和老城铁西生活片区。老城风貌区应保护并重点凸显朝鲜族特色,新建居住建筑高度不超过54米(18层),建筑宜以中高层和多层为主,以降低片区的建筑密度,整体风格与老城片区协调统一;对部分老建筑进行拆除或改建,丰富街道界面,改善老城片区空间景观环境;严格控制滨水廊道两侧建筑高度并留有20米宽的观山看水景观视廊;围绕图们江和嘎呀河塑造滨河建筑优美天际线;控制建筑组合方式,保护从日光山森林公园和图们江眺望城市的视线畅通,引导城市天际线通透舒适。
日光山康养风貌区。重点展现健康、医养、运动和现代颐养的风貌特征,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为康养公园片区。日光山康养风貌区内新建居住建筑高度不超过27米(9层),严格控制G331丹阿线西侧建筑高度,塑造沿路建筑优美天际线,保证进出城市沿途景观不突兀。
曲水物流园风貌区。重点展现现代城市高速发展和产业兴旺的风貌特征,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为高铁站商务片区。应重点塑造城市门户形象,建筑高度以多层为主,突出时代特征,嘎呀河南岸建筑应色彩明艳,高度高低起伏,以保证与老城区组团天际线的衔接。
经济开发区风貌区和石岘镇化工园风貌区。重点展现现代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风貌特征,未来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为湿地公园和文化广场片区。可提高生活区的辨识度,生活区宜建设小高层,建筑色彩以浅鹅黄、米黄、浅咖啡色等为主,局部搭配朝鲜民族传统元素;工业区应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色彩,以保证与生活区建筑风貌和谐统一,且不遮挡周边山体的自然景观,削弱视觉冲突。
第106条 建设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建设总量以组团为单位进行控制。其中老城区组团建设地块平均容积率控制在2.5以下,建筑限高54米;曲水物流园区组团建设地块平均容积率控制在1.5以下,建筑限高24米;经济开发区组团建设地块平均容积率控制在1.5以下,建筑限高30米;日光山组团建设地块平均容积率控制在1.8以下,建筑限高27米;石岘镇化工园区组团建设地块平均容积率控制在1.6以下,建筑限高24米。
规划建设用地划分开发强度分区。共分为低强度建设区(容积率0.6以下)、中低强度建设区(容积率1.2以下)、中等强度建设区(容积率1.5以下)、中高强度建设区(容积率2.0以下)和高强度建设区(容积率3.0以下),对主要建设用地地块提出控制要求。
居住用地。多层建筑容积率控制在1.5—1.7;小高层建筑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8—2.5。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内,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54米。
机关团体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内,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40米。
科研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内,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40米。
文化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8,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内,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30米。
教育用地。中小学容积率不大于1.0,幼儿园容积率不大于0.8,其他教育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内,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24米。
体育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2。
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内,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20米。
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内,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40米。
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内。
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上,绿地率不高于20%,建筑限高30米。
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上,绿地率不高于20%,建筑限高15米。
第七节 推进城市更新
第107条 城市更新目标
打造“绿色、复合、公共、开放”的城市公共生活中心。以提高城市发展质量、盘活存量空间和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核心,鼓励开展各类旧区综合整治,促进城市更新向重点片区与重大项目集中,逐步实现空间优化、产业升级、配套改善与社区转型。
第108条 城市更新的类型
城市更新的类型主要分为4种类型,分别为保留类、功能改变类、综合整治类和拆除重建类。其中保留类主要是对现有建筑进行修缮,以提升其使用效率和居住环境;功能改变类主要改变部分或者全部建筑物使用功能,但不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和使用期限,保留建筑物的原主体结构;综合整治类主要改善消防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沿街立面、环境风貌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但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拆除重建类主要对城中村、旧工业区、旧商业区、老旧小区改造重建。
第109条 划定城市更新单元
城市更新单元的划分主要以成片连片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道路、产权边界及城乡生活圈构建等因素,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本次规划划定8个城市更新单元,分别为日光山单元、新华街道单元、向上街道单元、月宫街道单元、曲水物流园区单元、经济开发区单元、石岘铁东片区单元、石岘铁西片区单元。
第110条 城市更新重点区域
图们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的重点区域主要分布于新华街道单元、向上街道单元、月宫街道单元和石岘铁西片区单元,包含城中村、老旧小区、滨水区公共绿化空间和旧工业区。其中,城中村分布在新华街道单元、向上街道单元、月宫街道单元铁路西侧的五工村和集中村;老旧小区分布在向上街道单元,环境破败、设施老化、交通不便和房屋质量差;滨水区公共绿化空间分布在新华街道单元图们江沿岸、向上街道单元嘎呀河与图们江沿岸、月宫街道单元嘎呀河沿岸;旧工业区分布在向上街道单元、月宫街道单元和石岘铁西片区单元,为零星分布的各工业厂房。城市更新重点项目为向上街道单元的集中村日伪时期历史风貌更新项目、向上街道单元的五工村铁路职工旧房项目以及月宫街道单元月宫旧区改造项目,实施期限为2024—2026年。
第111条 城市更新的策略
城市建设重点片区和城市重大设施建设涉及的城中村,采取拆除异地安置的方式。其他一般地区的城中村,通过综合整治的方式改善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逐步进行拆迁,有条件的可以原地进行安置。
老旧小区营造开放与休闲空间,美化居住生活环境。不断完善小区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强化住宅与公共建筑质量的维护,定期进行修缮。
滨水沿河区打造多段式生态景观,塑造连续完整、全面渗透的景观空间网络。同时增加人行栈道、休闲平台等贯穿整个滨河带,引导人流游玩于滨河带,营造宜人舒适的都市滨水空间。
旧工业区将传统工业企业的低端制造功能向外迁移或取消,规划重点发展公共服务、科技研发、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以促进旧工业区产业转型升级。
第八节 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112条 地下空间分区
坚持安全优先、地下与地上相协调,结合自然地理、水文地质特征、地面管控要求等确定本底条件、资源保护、建设管控3类地下空间开发底线要素。基于底线管控要求,根据自然、环境、人文和建设4大类评估要素,将图们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地区和适宜建设区。
地下空间禁止建设区。原则上应禁止地下空间的开发,主要位于地形地质不良地区以及影响生态湿地保护、行洪泄洪等区域,集中分布在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南侧五工村、集中村及图们江与嘎呀河沿岸区域。
地下空间限制建设区。指除适宜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外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区,此为工程地质条件较差或受城市现状建设条件影响的区域,集中分布在中心城区高层住宅或工业园区办公楼等功能区域。
地下空间适宜建设区。适合进行各类地下工程建设的区域。鼓励发展地下空间,可进行中等—高强度开发,集中分布在中心城区文化、体育、医院、商业、高层住宅等功能区域。
第113条 地下空间利用管控要求
地下空间开发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省、州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无法避让的重大基础设施、线性基础设施等建设,如地下市政管线、雨水调蓄池、地下隧道、地下轨道等特殊地下工程设施。同时,城市地下空间竖向应遵循分层利用、由浅入深的原则,可分为四层,浅层埋深0—15米,次浅层埋深15—30米,次深层埋深30—50米,深层埋深>50米。规划期内以浅层和次浅层空间为重点开发区域,适当拓展次深层空间,深层空间(除局部桩基需要外)作为远景开发资源予以保护控制。局部地区因特殊需求经论证可适当加大地下空间开发深度,地质条件较差的地区需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第九节 加强城市“四线”管控
第114条 城市绿线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本次规划划定的绿线包括铁西公园、北江公园、江堤公园等城市公园和其他各类型绿地,规划城市“绿线”面积为1.28平方千米。
城市绿线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进行管控,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下列规定:城市绿线控制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在总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城市绿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绿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115条 城市蓝线
城市蓝线是指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本次规划划定城市蓝线包括:图们江、嘎呀河、布尔哈通河、泄洪渠等自然与人工河道堤岸范围。规划城市“蓝线”面积为0.11平方千米。
城市蓝线控制的内容为水域控制区,本规划采用实线控制,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城市蓝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的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在总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城市蓝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蓝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116条 城市黄线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本次规划划定城市黄线包括:图们市各类交通枢纽站场,各级给排水、电力电信、能源、环卫、设施,城市热力、电力线路走廊,消防站等综合防灾设施以及沿图们江、嘎呀河堤墙等。规划城市“黄线”面积为0.81平方千米。
城市黄线采用实线控制,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在总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城市黄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黄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117条 城市紫线
城市紫线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本次规划划定城市紫线:图们口岸国门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界线。规划城市“紫线”面积为0.08公顷。
城市紫线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建立紫线的定期评估与更新机制,实施紫线分级管控,根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要求,及时调整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在总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城市紫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紫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节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第118条 绿色建筑指引
至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30%按照一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20%按照二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达到10%;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开工建筑比例力争达到20%。至2035年,全类型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新建民用建筑40%按照二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达到15%;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
划定中心城区日光山组团和石岘镇化工园区组团为绿色建筑重点发展区域,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重点发展区域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应大于8%。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筑,建筑采暖或空调能耗不高于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建筑节能标准规定值的80%。超低能耗建筑应满足建筑节能率达到90%以上,与现行国家节能设计标准相比供暖能耗降低85%以上;装配式建筑应采用低能耗预制构件和节能设备。
第九章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风貌塑造
第一节 传承保护历史文化
第119条 构建全域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构建“四级六类”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四级”为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和县级。“六类”为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120条 统筹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
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本体范围、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对象的保护控制界线范围、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划入历史文化保护线。对于纳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暂不具备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基础的,经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后,及时落实动态补划。
第121条 保护文物保护单位
图们市文物保护单位有2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州)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磨盘村山城纳入国家大遗址保护利用,遵循“先考古,后出让”的管控要求。将文物保护单位划定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历史文化保护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以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为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保护原则。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一切修缮和新的建设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
第122条 保护不可移动文物
对图们市66个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建立完善的保护档案。对具有突出价值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应逐步公布保护级别。将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本体范围统筹划入历史文化保护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凡涉及普查文物的建设活动,包括工业、交通和水利设施等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损文物安全的行动。
第123条 保护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
统筹保护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重点保护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月晴镇白龙村)、2个中国传统村落(月晴镇白龙村、石岘镇水南村)。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对象的保护控制界线范围纳入历史文化保护线。积极推动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申报工作。推进整体保护,保持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传统空间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和生活方式,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第124条 保护历史建筑
保护1处历史建筑,为图们口岸国门。历史建筑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标准》的规定进行保护。将历史建筑本体范围、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或风貌协调区纳入历史文化保护线。科学评估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以及保存状态,应保持原有建筑外形和风貌,提出历史建筑修缮维护要求,所有修缮维护、设施添加或结构改变等行为均不得破坏历史建筑的历史特征、艺术特征、原有外形和风貌特色。
第125条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保护4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11项,市(州)级6项,县级27项,包括刀舞、圆鼓舞、长鼓舞、手鼓舞、棒槌舞、打糕舞、柶戏、泡菜等。实行分类保护,对濒临消失、活态传承较为困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抢救性保护,对受众较广、活态传承基础较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传承性保护,对具有生产性技艺和社会需求,能够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转化为文化产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
第126条 健全保护利用长效机制
定期开展文化遗产普查,切实完善科学合理的常态化增补机制。根据历史文化资源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统筹协调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地下空间,合理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控制界线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线,建立分类划设、分级保护管理机制。对于纳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暂不具备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基础的,可实行动态补划机制。开展保护利用机制的示范性探索,建立与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相衔接的保护框架,编制专项保护利用规划。
第127条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持续提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磨盘山、亭岩山等重要遗址保护力度,结合乡村振兴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要求,建设田园综合体和中高端民宿,满足游客休闲游需求,促进民生改善;依托延边边墙,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吉林段),助力吉林长城沿线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推动长城沿线镇村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红色文化遗址、国门文化的保护利用,丰富城区旅游产品,发挥其旅游资源的集聚效应,促进旅游业长足发展。
第二节 塑造全域风貌格局
第128条 城乡风貌营造目标
以自然生态景观、历史人文景观、城市魅力景观3类风貌结构要素为核心,营造“山、水、边、带”的特色风貌,构建自然山水优雅、现代景观独特、历史文化浓郁、生活环境宜人的大美图们形象,实现“图们江明珠、秀美边境城”的全域城乡风貌目标。
第129条 全域风貌空间格局
保护图们市“八山、半草、半水、一分田”的自然生态基底,传承延边州山川秀美风貌格局,全域形成三大风貌区,彰显山环水绕的城乡风貌特色,形成“一带、三镇、三片区”的全域风貌格局。
“一带”。为中心城区城市景观风貌带。在老城区组团和日光山组团塑造综合人文景观核心,以都市城市风貌、朝鲜族文化风貌、边陲宜居风貌建设为主,展现图们市自然景观和人文相互穿插渗透、山水共存的景观风貌;在曲水物流园区组团、经济开发区组团以及石岘镇化工园区组团塑造工业景观核心,展现图们新时代绿色生态、与时俱进、欣欣向荣的景观风貌。
“三镇”。为月晴镇、长安镇和凉水镇3个特色城镇。月晴镇区围绕现有的朝鲜族特色建筑打造朝鲜族民俗文化特色城镇风貌,长安镇区围绕淳朴的民风建筑打造生态宜居特色城镇风貌,凉水镇区围绕凉水跨境先导区打造边境商旅特色城镇风貌。
“三片区”。为滨水生态风貌区、边境朝鲜族风貌区和山地田园风貌区。其中,滨水生态风貌区主要展现嘎呀河与布尔哈通河两岸自然山水风貌特色,体现尊重自然,完善城乡界面,塑造区域景观,把自然山水环境引入城市,构建市域生态绿色通道网络;边境朝鲜族风貌区主要利用图们江沿岸城区和村落,展示以中国朝鲜族文化为鲜明特色的多元融合文化和城乡建设风貌;山地田园风貌区依托图们独特的山地环境建设而成,围绕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来进行综合考量,推动山地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山地田园风貌的保护。
第130条 城镇地区风貌管控
营造城镇特色山水风貌。利用城镇地区周边河流纵横、水系发达、群山连绵、峰峦起伏、天然秀美的自然山水体系和自然山水轮廓,营造“山水相依,城景相融”的自然风貌格局,加强城镇风貌与河谷风貌的协调。
展现城镇特色空间风貌。通过对城镇地区的建筑、街道、开放空间、照明亮化、景观小品、环境卫生等要素的风貌管控,展现图们市现代与古朴的中国朝鲜族特色城镇空间风貌。
第131条 乡村地区风貌管控
保护乡村地区山、田、水、乡融合的风貌特征。疏通河网水系,整治优化滨水岸线,结合水系设置旅游服务、休憩活动等设施,形成具有活力的乡村水岸风光;保护传统村落格局与具有地方特色的民居建筑,整治乡村公共空间,强化各类建设活动的设计指引,形成协调有序的乡村聚落风貌;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鼓励推广经济作物、地区特色农产品种植,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景观。
开展乡村特色风貌保护与修复。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对水南村、白龙村、磨盘村、河东村等特色保护类村庄开展乡村特色风貌保护修复,充分挖掘当地原生态自然景观和乡村历史文化资源,统筹开展存量农房风貌提升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保护传统村落的格局、风貌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再塑乡村生态景观,保护和活化利用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工场作坊遗址以及传承传统农耕文化等,打造美丽乡村和朝鲜族特色村寨。
第十二章 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第一节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第132条 推进农用地整理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在全域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连片集中以及整治潜力较大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至2035年,全域累计建成6.67平方千米(1.00万亩)高标准农田,累计改造提升52.67平方千米(7.90万亩)高标准农田。通过实施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行提升和改造;实施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建成一批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化农业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农田,加快优质耕地规模化和集聚化。
实施黑土地保护修复。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轮作、多样化种植、种养结合、农药化肥减量化使用等绿色可持续农业生产方式。采取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善农田土壤环境,提升土壤环境容量和抗风险能力,增强黑土地生态系统的固碳功能,保障农业碳汇本底。
实施补充耕地项目。重点位于凉水镇石头村、亭岩村,石岘镇水南村,月晴镇五工村、石建村、曲水村,长安镇富岩村、广济村、兴家村、龙家村、碧水村,通过整理集中连片耕地周边分布的宜耕后备资源、工程恢复耕地以及零星的其他农用地,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确保规划期内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生态有改善。
第133条 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以乡镇或村为单元,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结合村庄分类布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逐步对“小、闲、散、远”及发展潜力较弱的农村居民点实施撤并复垦,对现状村庄范围内废弃宅基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建立宅基地退出与补偿机制,引导人口、资源要素向城镇和中心村流动。拆旧的土地优先复垦为耕地,并与周边耕地进行集中连片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引导农业规模化经营;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保障乡镇范围内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等用地。
第二节 推进生态修复
第134条 加强长白山森林生态保育
实施长白山森林生态保育重点工程和“延龙图”一体化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两个工程均位于图们市西部,涉及月晴镇、长安镇、石岘镇。全面保护天然林,推动长白山森林植被恢复,通过人工造林、补植补造、更新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逐步恢复长白山地带性森林。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进一步提高森林质量,培育以生态服务功能为主的多功能兼用林,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促进正向演替。
第135条 推进图们江流域水环境治理
实施图们江流域水环境保育与综合治理工程,打造以图们江、嘎呀河、布尔哈通河为核心,中小支流为补充的重要水生态网络。开展河流水系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继续落实推进图们江治理工程,开展布尔哈通河、嘎呀河等主要支流治理,进一步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加强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监管,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水平;全面开展图们市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与修复,包括月晴沟、榆基沟、东林洞沟、陆池沟、水南沟等河流,实施岸线治理、排污口整治、河道清淤、新建及加固堤防、清理流域内养殖场等工程,提高河流水环境质量,改善水生态功能。开展河道两侧造林绿化,逐步退出非法挤占水域岸线的建设用地,加强基流保障,建设生态缓冲带,修复沿江沿河湿地生态系统,满足水生生物种质资源的繁殖洄游、水鸟和候鸟迁飞停留等功能,维持河流系统生物多样性。
第136条 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以凉水镇、月晴镇、长安镇为重点区域,在需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的侵蚀劣地、退化土地及直接影响人类居住环境的水土流失区域,实施经济林、地埂植物带、保土耕作等坡耕地治理措施,加强沟头防护、谷坊、沟底防冲林等侵蚀沟治理,开展植被保护带、村屯绿化美化、垃圾处理、溪沟河道整治、人工湿地等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以月晴镇为重点区域,在坡耕地集中、农业活动频繁、水力侵蚀强度较大的区域,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水平梯田、坡式梯田、地埂植物带、保土耕作等措施,配套截排水沟、侵蚀沟治理、田间道路整治进行综合治理。以长安镇、石岘镇、月晴镇为重点区域,在侵蚀沟分布相对集中区域,开展侵蚀沟综合治理,修筑沟道谷坊、沟头和沟坡防护并建立排水体系,在沟底、沟坡、沟岸营造防护林,遏制侵蚀沟道发展。以月晴镇、凉水镇和石岘镇为重点区域,在图们江、嘎呀河和布尔哈通河等重要江河源头区,开展重要江河源头区水土保持工作,实施以封山保护为主、综合治理为辅的措施。
第137条 加强矿山生态修复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围绕历史遗留矿山,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因地制宜,按照“宜建则建、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景则景”的治理原则,统筹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城市发展、国家重大工程实施、矿山地质公园等建设需要,科学实施修复治理。至2035年,完成上级下达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任务,位于月晴镇马牌村、安山村,凉水镇石头村、凉水村、龙虎村、鹤林村,石岘镇永昌村、春化村、向阳村,长安镇长上村、广兴村、长岭村。
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规划推进生产矿山和已停产矿山土地复垦及生态修复,按照“谁损毁、谁修复”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强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监管。涉及4个乡镇的20个行政村。对采矿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预防和治理,对挖掘、塌陷、临时压占的土地等进行复垦,使受损土地达到可利用状态。鼓励采矿企业对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复垦为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可用于该企业采矿项目的“占补平衡”。
第138条 开展污染土壤修复
围绕现有土壤污染隐患企业,包括延边石岘双鹿实业有限公司、石岘造纸厂三环企业总公司化工厂,在保留其工业用地性质的基础上,建立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落实责任主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达到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后,方可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未达到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开展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进行封场、堆体整形,无害化处理以及生态复绿。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规划传导与管控
第139条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构建“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包括“市—乡镇”两级和“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三类。各级总体规划对上位规划的要求进行细化落实和具体安排;专项规划是在特定区域和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应以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各相关专项规划要相互协同,并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强度作出实施性安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应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专项规划做好衔接。
第140条 对乡镇规划的传导
对于乡镇政府驻地全部划入中心城区的乡镇原则上不需要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对于乡镇政府驻地未完全划入中心城区的乡镇,按乡镇行政界线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涉及中心城区部分规划内容应落实上位规划空间布局及管控要求;其余乡镇可多镇联编或单独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应严格落实本次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空间布局和约束性指标等规划内容,落实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等重大设施建设要求。结合本辖区内资源禀赋条件,进一步细化规划分区及保护与发展的管控要求。
第141条 对详细规划的传导
在全域范围统筹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搭建全域覆盖、边界闭合、上下贯穿的详细规划“一张图”基础框架。
城镇开发边界内,根据街道(镇)行政区划、空间结构、规划分区、社区生活圈服务半径,统筹考虑道路、市政廊道、水系绿带等要素,合理确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边界,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共11个,分别为石岘铁西片区单元、石岘铁东片区单元、经济开发区单元、曲水物流园区单元、月宫街道单元、新华街道单元、向上街道单元、日光山单元、月晴镇镇区单元、凉水镇镇区单元、长安镇镇区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主要落实重大设施用地、城市公共空间与蓝绿网络、城市开发强度等内容,并对天际轮廓线、景观视廊、城市色彩、建筑风貌、城镇社区生活圈配置标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方面提出引导要求。
城镇开发边界外,依据村级行政区划、村庄分类和农业格局,每个行政村为1个村庄单元,向上街道、月宫街道、新华街道三个街道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区域统筹划定为1个村庄单元,共计49个村庄单元。按照村庄分类和布局引导的要求,重点保障村民建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与乡村振兴相关的用地,组织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
第142条 对专项规划的传导
按照“一个部门、一类规划”的原则,确定图们市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重点从资源利用、要素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安全保护、风貌特色等方面编制专项规划,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专门安排。专项规划应以《规划》为基础,以“一张图”为编制和审查依据,不得违背《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二节 统筹近期建设安排
第143条 近期建设目标
巩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产业转型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民生福祉显著改善。
第144条 重大建设项目安排
实行重大项目清单化管理。根据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意见,结合图们市政府工作报告、图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对重大项目做出统筹安排,制定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第三节 明确实施保障措施
第145条 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履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主体责任。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组织协调和咨询审查作用,完善规划统筹实施决策机制。在市政府领导下,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实施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规划的具体实施。建立责任规划师制度,加强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鼓励市民建言、见证、监督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
第146条 建设国土空间信息平台
依托省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国土空间规划全流程信息化、全生命周期管理为目标,集成整合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和实施监督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的依据和支撑。
第147条 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对国土空间实施全域全要素用途管制,因地制宜明确分区准入、用途转换等管制规则。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特殊区域的用途管制。
第148条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制度,明确完善增减挂钩、增存挂钩、人地挂钩等政策工具,创新人口、产业、财税、金融等体制机制,构建有利于规划实施的政策体系。
第149条 制定城市更新保障措施
对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城市更新项目,允许不同地块之间的容积率转移。支持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利用,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功能。鼓励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建设,科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推动地面设施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统一谋划、协同建设。鼓励积极利用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平台对城市更新的支持政策筹集资金,加大财政政策供给和资金扶持力度,统筹政府有效资源,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第150条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和调整机制。建立定期体检评估制度,重点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监测,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行为,重点对规划阶段性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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