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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2MB17309457/2024-01007
分  类: 规范性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图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02日
标      题: 图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图们市规范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延迟退休工作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图政办发〔2021〕58 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2402MB17309457/2024-01007 分  类: 规范性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图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02日
标      题: 图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图们市规范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延迟退休工作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图政办发〔2021〕58 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18日

  图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图们市规范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延迟退休工作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

  图政办发〔2021〕58 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

  《图们市规范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延迟退休工作指导意见(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图们市规范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延迟退休工作指导意见(暂行)

  为2015年初,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以下简 称《14号文件》。相关政策已实施多年,各学校(单位)具有高 级职称的女教师在延迟退休后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陆续出现一 系列问题,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 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 师成长规律,深化教师管理体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师队伍建设良性发展。现对规范具有高级职称女教师延迟退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具有高级职称女教师延迟退休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的权利。《14号文件》第一、二项规定:“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如本人申请,可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明确了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教师有选择“退休年龄”的权利。

  (二)履行的义务。《14号文件》中“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明确提出了此政策的目的及导向,即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女教师必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延迟退休的女教师有履行“发挥作用”的义务。

  二、 充分发挥学校在用人方面的主体作用

  (一)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中指出:“中小学职称 评聘制度要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要坚持中小 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 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 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各学校(单位)要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学校内部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 (聘用)条件,建立起符合学校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必须从事一线教育教学,且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用,真正实现教师职务(职称)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

  (二)推行聘用合同管理。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 法》,把聘用制度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基本的用人制度。学校和教职 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学校和教职工的人事关系,真正建立起 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加强聘用合同日常管理,着重规范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等重要环节,所有教职工均以年度 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定级、续聘、低聘、转岗低聘、解聘等。

  三、 切实做好高级职称女教师延迟退休管理工作

  (一)摸清现状,事前审核。各学校(单位)要摸清临近5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教师情况,对目前不在一线教学岗位任教,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不能发挥高级教师示范、引领、带头、 辐射良好作用的人员,学校(单位)要提前介入,做好政策解读 和思想工作,不支持延迟退休,建议其55周岁申请退休。具体规定如下:

  1.申请延迟退休的教师保证在教学岗位原则上满工作量工作(参考最低课时量为乡镇学校不少于4节/周,城区学校不少于6节/周),身体健康,确保延迟退休后胜任工作。

  2.延迟退休教师需竞争上岗,且需要全校教职工大会85%以上教师过。

  3.延迟退休的任教岗位须与评聘高级职称时所聘学科一致(保育员、个别学科实验员和校本课、综合实践课、地方课等课程教师不得因现任岗位与副高所聘学科有相关性申请延退),且按照程序留任至60周岁办理退休手续。

  4.对既不在教学一线任教又不申请退休人员,需上报教育局 备案,结合学校岗位管理和聘用合同管理制度,实行低聘、转岗低聘或解聘,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

  5.对于无理“维权”,造成恶劣影响依法严肃处理。

  6.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延迟退休方案细则,全校教职工大会85%以上教师通过后实施。

  (二)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各学校(单位)要加强对延迟退休教师的管理,按照《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1.各学校(单位)教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要每三年签订(续签)一次,临近退休女教师要在55周岁前签订合同,能超过55周岁。

  2.在确定是否延迟退休情况下,选择终止合同或续签合同, 确定延迟退休教师要按照一线岗位职责重新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

  3.申请延迟退休的教师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年内申请延 迟退休教师如因身体、家庭等原因无法承担应承担教学一线工作 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图们市教职工请假规定》文 件要求,降低相应工资及福利待遇。次年续签订合同时,申请延 迟退休教师仍因身体、家庭等原因无法承担应承担教学一线工作的,实行低聘、转岗低聘或解聘,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

  4.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能发挥作用,影响教育教学质 量的,结合学校岗位管理和聘用合同管理制度,实行低聘、转岗低聘或解聘。

  (三)特殊岗位,精准施策。针对我市教师混岗、内部借调

  人数多等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1.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在教育系统内借调人员延迟退休 的,必须提前一年申请并调回原编制所在单位方可延迟退休,且 从事与评聘高级职称时所聘学科一致,确保在教学岗位上原则上满工作量工作。

  2.编制在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招生考试服务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教师不能延迟 退休。如有强烈延迟退休意愿的女教师,需在年满55周岁前三年 内提出申请并调入原编制所在的基层学校(园)延迟退休(以编制所在基层学校同意调入为前提),且从事与评聘高级职称时所聘学科一致,保证在教学岗位上原则上满工作量工作。

  3.编制在教师进修学校等业务部门要申请延迟退休的女性高 级教师,必须在岗位上从事具体学科指导(岗位数额是根据我市学校实际情况设置规定范围内的教研员岗位指数)工作。

  4. 申请延迟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教师要严格约束自己, 加强理论学习,紧跟教育发展步伐,提升教学水平,创新思路,满足现代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基于历史原因,2015年3月1日后已经延迟退休的教师,需 参考本规定“(一)摸清现状,事前审核。”进行申请延退,对申 请延退不符合条件的、编制在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具有高级职 称的女教师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申请退休,人社局、社保 局、编办,按照职责分工,为此类人员以实际年龄为准办理退休手续。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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